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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经营性贷款流入?广州楼市可能迎来新的变化

发布于:2021-02-21

春节假期后,有媒体报道称,广州等地正在调查房贷非法流入楼市的情况,尤其是当年同时办理商业贷款和个人房贷的客户。其中,如果客户无法解释或者银行不接受客户的解释,需要做好提前结清房贷的准备。

一石激起千层浪,但这次调查不是突然袭击。

事实上,早在2月10日,广东银监局就表示,将采取多种措施,认真查处商业贷款和消费贷款非法流入房地产行业的行为。在综合安排的基础上,发布了《关于组织辖内银行机构开展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风险排查的通知》。

简而言之,广东将严查是否有购房者挪用经营贷、消费贷用于买房。如果一年内,你同时申请了经营贷和个人按揭贷款,那银行将排查你是否挪用上述贷款违规购买房子。

那么,到底什么是商业贷款和消费贷款呢?他们是怎么流入楼市的?

|低利率“诱惑”下,经营贷“异化”

经营性贷款是“抵押经营性贷款”,是指企业以其名下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以经营为目的申请贷款。

比如广州某银行的客户经理说,你申请一笔10年的经营性贷款,客户资质好,可以以低于5%的利率贷款,最高可达1000万元。但要求贷款人或配偶持有营业执照至少一年,且持股比例在10%以上,贷款人需要持股一年以上。

但从本质上讲,经营性贷款支持实体经济,贷款利率较低,旨在帮助中小企业克服“资金短路”问题。正常办理的小微企业经营贷按规定是只允许用于公司经营,禁止用于买房。

消费贷款是向消费者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各种费用的贷款。据广州某贷款中介介绍,消费贷款可达50万元,贷款期限5年,利率3.6%左右。

这两种贷款虽然贷款对象不同,但有一个相似点,就是贷款利率较低,在房贷利率上涨的情况下,就形成了套利空间。通俗点讲,在低利率的诱惑下,有人会挪用经营贷和消费贷去买房。

那么,商业贷款和消费贷款如何违规流入楼市呢?

以商业贷款为例,这种“捷径”是众所周知的,它始于2020年上半年部分城市的“房荒”。

一些贷款中介将个人包装成需要通过虚构公司经营贷款、提供虚假银行流的企业主,这些资金通过“绕道”流入楼市。

比如一个中介曾经说过,只要提供营业执照和房产证,银行就会审批贷款,审批通过就签合同,然后发放贷款。资料齐全的话,不到一个月左右就能搞定。如果没有营业执照,也可以在中介所谓的“经营”下办理。

但是真的有那么简单吗?

其实,如果这种行为一旦被查到,对购房者来说可能是“毁灭性打击”。

第一,购房者将面临还不上款的窘境。

因为这种行为一经发现,金融机构将会提前收回相关贷款,购房者如果无法提前结清房贷若,还将面临被诉讼、执行的风险。

第二,将影响购房者信用记录。

购房者会因为欺诈行为被金融机构列入黑名单,影响信用记录,对后续贷款融资也会有阻碍。

“调查企业贷款和消费者贷款进入房地产市场可能会对房地产过热产生相对明显的抑制作用。”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常务理事韩世通认为,金融政策是影响楼市的一个因素。原本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贷款流入房地产,形成变相的“首付”。目前的调查应该会对房地产过热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他建议,一方面要严格查处这种行为,另一方面要研究如何让信用更准确。

|多地喊打,拉开严查大幕

并不是广东家族做出的动作。早些时候,北

京、上海银保监局也纷纷出手。

1月29日晚间,上海银保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2020年6月份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并于2021年2月28日前向上海银保监局报送自查和整改报告。

击鼓传花,1月30日,北京银保监局也要求各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合规性开展全面自查。

2月10日,北京银保监局、央行营管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

去年,我国住户经营性贷款加速增长。

根据央行发布的《2020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2020年年末,本外币住户经营性贷款余额13.62万亿元,同比增长20%。住户消费性贷款余额49.57万亿元,同比增长12.7%。

其实,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一直是监管机构严打的领域,但将经营贷款用于买房的现象仍屡见不鲜。

今年以来,严打态势不减。观察银保监会官网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今年以来信贷业务违规依然是金融机构受罚“高发区”,其中,因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多用途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仍是监管处罚重点。

如1月19日,厦门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流向房地产领域,被处罚款20万元。

又如2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怒江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个人消费贷款流向房地产领域,被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其实归根结底,金融是服务实体经济的立业之本,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南方+记者】 吴雨伦

【作者】 吴雨伦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标签: 贷款 经营性 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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