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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归谁?几个典型案例说明

发布于:2021-01-22

房子极其昂贵!离婚率极高!这里有个问题。如果离婚,房子归谁所有?以前好像总有人纠结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新婚姻法出台后,不再是写谁的名字属于谁那么简单了。现在以我校几个教师子女的购买情况来说明几个典型情况。

第一种情况,邢先生结婚前在烟台给儿子买了一套60平米的房子。根据新婚姻法,万一发生这种情况,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应该归邢老师的儿子所有。另一个老师借钱给孩子买房,但是孩子还没结婚就把贷款都还清了。这种情况和邢老师的孩子一样,房子也应该是买方所有。

第二种情况,儿子结婚前给老师交了70万,给两个孩子交了140万首付。婚后两个孩子共同偿还贷款200万。这种情况下,首付部分应该由投资人单独所有,婚后还款部分由两人平分,相当于男方总出资170万,女方总出资240万。登记时双方实际分配比例约定为四比六。

第三种情况,梅先生的儿子在青岛工作,婚前租房。他和妻子结婚几年后才买了自己的房子。这种情况下是夫妻婚后购买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应该由双方平分。

第四种情况,曼老师的女儿在我们当地工作,已婚。最近曼老师所在的村子被拆了。满老师被给了两栋110平米的房子。他打算一个人住,另一个给女儿。经过研究和咨询,他了解到,由于女儿已婚,如果没有指定赠与对象,该房屋将算作女儿和女婿婚后的共同财产。为了以防万一,曼先生指定女儿为礼物,并签署了书面协议。这样,以后万一离婚,财产归老师的女儿所有。

一百年要同舟共济,一千年要同床共枕。大家都要管好婚姻,避免分房产的麻烦。祝邢、傅、梅、满的孩子婚姻幸福。

标签: 老师 房子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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