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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连环套?”济源市民通过中介买房一天没住反赔5万

发布于:2020-08-02
“我现在不敢接我爸的电话,怕他知道自己输了5万元,不能接受。”7月31日,住在大峪镇, 济源市,的90后李抢,找到了《大河日报》的记者,反映了他一年前买房的悲惨经历。
“买房时,据说贷款是用来买房的,房管局还承诺转让所有权和发放贷款。”李抢说,他立即向中介支付了20多万元。后来,他兴奋地把房产证的照片发给银行贷款员询问贷款情况。贷款官员告诉他,房地产许可证属于工业用地,不能贷款。李抢没有放弃,并联系了其他信贷机构,但在看到房地产许可证后,所有人最终拒绝了。然后,他询问是否知道与他签订合同的卖方不是房子的主人,而是另一个房地产经纪人的主人。
前后忙碌了一个月,房产证贷款成了泡沫。李抢绝望了。他接到各方要求付款的电话。原来他买房子的钱大部分是从亲戚朋友那里借的,他只答应了一个月。
在还款的压力下,他想退房。他联系了卖家王某喜进行讨论,希望归还房子,但被拒绝了。2018年8月28日,李抢被迫将所有房款支付给王某喜
没有退房的希望,所以他决定卖掉房子,偿还债务。那年8月,他的房子通过这个和家房地产经纪人找到了一个新买家。与35万元的购买价格不同,这一次,同一栋房子只卖了30万元。新买主要求他先支付20万元,剩下的10万元将在转让时付清。李抢同意了。
然而,当准备将房子转让给新买家时,房地产经纪人告诉他,该房产属于工业用地,由于国家政策的变化,暂时不可能转让房子,所以他不得不等待政策。从2019年8月至今,李抢一年来一直是一级城市。剩下的10万元房款已经离我们很远了。
房管局:没有欺诈,转让也不会是政策变化造成的
8月1日,《大河日报》记者致电文昌路, 济源“10010.com/Real  Estate”负责人姚,女士。
“买房之前,我跟他解释过,房产是可以转让的,不准贷款,也不存在欺诈。”当姚向媒体谈到李抢的抱怨时,她非常生气。她说他们是老乡,签合同时,他们提前解释了房产,并同意一次性付清房款。
"卖方向业主签发委托书并不违法."对于李抢方面称王某喜是一家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卖家和所有者的说法,姚断然否认她从未见过王某喜。她表示,在签署合同时,她已经履行了审查义务。与此同时,她表示,如果王某喜因为房东的个人原因而无法办理过户,他将承诺以双倍赔偿的方式购买一套房子。
“如果李抢支付房款并立即转让,目前就不会有问题。”姚女士对房产证目前无法转让感到非常委屈。她说,在李抢付完房款后,卖方提出将房地产许可证转让给李抢,但李抢希望卖掉房子,直接转让给新买家。出人意料的是,去年8月,国土部门因政策变化暂停了此类房地产许可证的转让,导致至今无法转让房地产许可证。出于这个原因,她也非常焦虑,并多次向12345和许多政府部门报告,希望早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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