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农民生活资讯网 >> 商业 >> 买家付款后 被告知不能抵押 不能退款 南昌消费者协会:全额退款

买家付款后 被告知不能抵押 不能退款 南昌消费者协会:全额退款

发布于:2020-12-20

于女士回忆说,她交定金的时候,向物业顾问咨询了贷款买房的事情。对方询问她的信用信息。于女士当时回答:“口碑应该挺好的,但是信用卡过期好几次了。不知道会不会影响贷款买房。”对方回应“没问题,可以的”。

付了一部分首付后被告知因个人信用信息无法贷款,需要全款买房。希望退首付,被拒绝了。最近,江西的于女士陷入了一场长期的购房纠纷。幸运的是,南昌市消费者协会表示,双方已达成退款协议,将在一周内退款。

今年10月14日,于女士在南昌市东湖区华南城华创里小区售楼处看到自己喜欢的房型,当场支付首付2万元,并与售楼处物业顾问约定支付首付一段时间。

于女士回忆说,她交定金的时候,向物业顾问咨询了贷款买房的事情。对方询问她的信用信息。于女士当时回答:“口碑应该挺好的,但是信用卡过期好几次了。不知道会不会影响贷款买房。”对方回应“没问题,可以的”。

于女士支付首付款后收到的收据

10月底,于女士再次到售楼部看房,并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共计约24万元)。“那时候,我不可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物业顾问说12万我可以先付一半,剩下12万。明年5月前还清就行了。”于女士当场首付12万。她说,对方除了提供收据外,没有与于女士签订任何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协议。“我没有买房的经验,以为签合同要把首付都交了,就不深究了。”。

但11月10日,物业顾问联系于女士,称因于女士名下信用卡逾期过多,无法办理购房贷款,并给出两个解决方案:一是更名,以其他亲友的名义购房;二是全款支付房价。两个方案都被俞女士否决了,“除了我自己,我不相信任何人的名字,我也不能一次性把钱交出去”。

于女士认为,物业顾问在支付首付时,没有要求她提供征信报告、银行卡流水等资料进行贷款审核,直接要求她支付首付,然后告知她事后不能贷款,不符合流程。

“作为一个门外汉,不了解贷款买房的具体要求。他说,能得到就能相信。”于女士说,在她拒绝了上述解决方案后,物业顾问给她指了一条“路”。“他跟我说处理信用信息要花3万,不然首付退不了”。于女士说,物业顾问再也没有联系过她。

于女士说,12月5日去售楼处,被告知不能退首付,只能全款或者改名。经过多次协商,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申请后,首付应扣除20%的更名费后退还,这也让于女士无法接受。“当时没有签合同,现在提出20%的更名费完全不合理”。于女士要求工作人员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方只出示了电子预购合同给于女士,并表示不能发送文件,不能拍照。

鉴于上述情况,12月18日,本报()记者致电于女士的物业顾问徐健。对方表示,她处理于女士购房的操作完全符合正常程序,不存在违规操作的问题。“在她付首付之前,我已经反复跟她确认过信用是否有问题。”徐健对如何确认、是否提供征信报告等信息表示“无可奉告”。

随后,记者从报社联系到了经理李,此人

18日上午,于女士向本报表示,她已向南昌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经消协介入,物业经理同意退首付,但表示要扣1万。“我问这个推演是什么。钱,他会说是违约金,会说是更名费。”于女士不接受,双方仍僵持不下。

同一天,本报记者致电南昌消费者协会。负责后续事件的工作人员表示,经过协商,双方初步达成退款协议,售楼处将全额退还首付款给于女士。"退款工作将在一周内完成."

标签: 女士 首付 首付款
最新文章
猜你喜欢
本类推荐
TOP 10